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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元宝山区委共同为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表彰会


11月11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元宝山区委共同为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表彰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平,副检察长赵国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志学出席会议,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王冰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元宝山区委《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表彰的决定》。王冰指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要继续发挥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坚持党对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找准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做好做细服务保障措施,为元宝山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李建平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祝贺,并指出,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市甚至全自治区的老牌先进院,市院党组一直在关心关注着元宝山检察工作的发展。此次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也为全市检察工作树立了标杆,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以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为榜样,学习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法律监督,凝心聚力促发展,众志成城保民生的厚德尚法精神;学习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班子团结奋进,一届接着一届干,队伍忠诚履职,蓬勃向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求是立信精神;学习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精湛,勇于探索创新,争创一流的担当精神。

宋志学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作了表态发言,该院相关负责人和两位工作人员代表作了获奖感言。(吕玮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