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捕后不再一押到底我区检察机关探索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年初以来,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强对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捕后一押到底的做法得到改变。
    今年一季度,区人民检察院对46名批捕在押人员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筛选摸底,对32名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条件、与被害人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在押人员提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轻伤害及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在押人员,进行了谈话调查。根据监管记录,对表现良好的30名在押人员与办案部门沟通,了解涉嫌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对其中7人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从是否真诚悔罪、有无自首立功、有无毁灭伪造证据、有无企图自杀或逃跑可能、是否是未成年人等九个方面进行调查,对其中4人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现已取保候审3人。

    (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