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区公安系统环节干部竞争上岗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民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近日,区公安分局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了10名环节干部,达到了“上者硬气、下者服气、全体提气”的效果。
   全速启动、现场操作,避免“人情干扰”。经局党委会议集体酝酿讨论通过实施方案后,该局立即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会议现场公布竞岗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及程序,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比、公布结果。通过实施现场操作,缩短各环节间操作时间,全过程在全体干警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有效避免了“拉选票”、“说人情”等现象的发生,创造了公开平等的竞争环境。
   全面衡量、公推比选,克服“以票取人”。该局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的选人用人理念,制定了民主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5%不准进入考察范围的“单项否决”指标,并把民主测评、绩效评比、奖惩结果作为公推比选的“硬指标”,分别赋予各项指标不同分值,综合评比,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按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这种量化评比的“公推比选”方式,改变了以往“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选人用人方式,避免了公考选拔干部“会考不会干、会干考不上”的问题发生。
   全程差额、集体决定,防止“视野受限”。在报名、确定考察人选、票决等关键环节实行差额,按照报名1:5、进入考察1:3、票决1:2的比例设定差额,每个环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竞岗。确定考察人选后,根据现实德才表现和公推比选结果,该局党委班子成员集体酝酿讨论,差额票决决定最终人选。这种民主决策方式,有利于扩大选人视野,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在“同一赛场”上见高低,在“一把尺子”下定取舍。
   区公安分局此次竞争上岗的10名环节干部平均年龄40.4岁,比全局干警平均年龄小4.8岁。10名干警中2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3名获得过自治区公安厅奖励,10人全部获得过市局奖励。该局推行的环节干部竞争上岗,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准确度,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也优化了干警队伍结构,激发了干警队伍的整体活力。                                  (朱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