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健康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和赤峰市质监局的总体要求,区质监分局三项措施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该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与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签订《2013年食品安全质量责任书》,认真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使其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开展区域性互查、贯彻食品营养标签标识标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等工作。继续执行区质监分局“主要领导巡查食品企业的数量不少于50%、分管领导要达到100%”的食品监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关键技术环节,研究制定分类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专刊记者 宋元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