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为104名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近185万元,每人每年17770.5元,实现了及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内蒙古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自2012年起,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现役军人优待金。为认真落实好这一政策,配合夏季征兵工作的开展,区财政局积极安排资金,会同民政部门提早布置、督促各镇街在“一卡通”系统录入补贴清册,并及时予以审核,确保优待金在最短时间内安全、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了军人及家属的权益,同时极大地激发了优秀青年参军入伍的热情和现役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 (麻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