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在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过程中,通过采取“警、束、促”三项措施,着力整治“庸、懒、散、奢”问题,确保肃纪整风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学习教育——“警”。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了自治区高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8条具体措施”、《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官拒礼拒贿拒托提示手册》等相关内容,并上交心得体会。在办公楼一楼宣传栏连载纪律作风整顿警示材料和案例,目前已连载12期,让干警在早操间隙和工作之余阅读学习警示教育材料,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落实管理制度——“束”。全面修定各项管理制度,查遗补漏,将各项日常工作纳入到管理制度中,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物。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定期通报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征询当事人、律师等各界意见和建议。在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抓好出勤、着装等日常行为,从会风会纪、司法礼仪、用餐接待、警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者严厉查处。
丰富活动载体——“促”。该院从丰富活动载体,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文环境入手,使整风肃纪成为干警自觉、自愿、自然的行为。组织开展了“厉行节约”主题实践活动,将照明灯改成感应灯,对老旧饮水设备予以维修,从根本上杜绝了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以文体协会和女法官协会为平台先后组织了读书交流、户外植树、扶老助残、捐款救助等一系列传递正能量的活动,弘扬了清正、廉洁、为民的风尚,增强了干警社会责任感。(谭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