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以来,元宝山区秉承“法德并重、依法治教”的理念,坚持念好五字真经,多角度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宣”,即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法制教育“五个一”活动,每学期听一场法制教育报告,看一部法制教育专题片,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订一份青少年法制教育杂志,开辟一个法制教育专栏(黑板报)。同时,各学校积极创办校园简报,实验中学的《菊苑》、矿区中学的《兰馨》、元宝山区第一中学的《硕杨》、平庄镇中学的《育才导报》、五家镇中心校的《家校彩虹桥》等都开辟了法律论坛等专栏。这些专栏已成为学生学习法律,营造书香法制氛围的有效阵地。各学校还通过开办网站、创建QQ群、开通博客和飞信等模式,充分调动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的热情。
二是“动”,即公安、法院、团委等部门与学校积极互动。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校园,现场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和教育的感染力;交警大队在学校建立“少年小交警”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青少年交警上路体验指挥交通,有效提高青少年文明出行意识;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护航青春季”、“青春女性自护”等活动;社区积极搭建管理教育平台,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官、心理咨询师等志愿者作用,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社区管教。
三是“讲”,即讲好法制课。全区各中小学以“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青少年学法用法读本》为教材,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常规教学计划,真正让法律走进课堂。将法制教育与中学政治课、小学思品课相融合,与班会、团会、队会、晨会、夕会相融合,与学生习作、说话、实践能力培养相融合,与教师整体工作考评相融合,增强了工作实效。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聘”,即聘请公、检、法、司法等政法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治实践活动等方式,与学生对话谈心、结对帮教,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
五是“创”,即通过开展“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创建评比活动,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水平。元宝山区90%以上的中小学被市区两级综治部门评为“平安校园”,80%的中小学达到区级“法治校园”创建标准,在校学生犯罪率连续多年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