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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5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区国税局新闻发言人解读“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介绍我区“营改增”工作及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区地税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区地税局服务和保障“营改增”工作及我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4月28日下午,区新闻中心联合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营改增”的相关政策,通报我区税务部门“营改增”工作推进情况,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涉及我区纳税人共1997户。近两个月来,区国税局、地税局密切合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数据交接、核实确认、系统调试、登记备案、发票发行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试点纳税人可以在5月1日顺利开票,6月1日顺利申报。

为实现“营改增”平稳转换,我区税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利用政策公开栏、LED电子屏等媒介,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税企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区国税局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由15日延长到27日,取消了A、B级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对本次纳入试点的“营改增”纳税人在3个月内取消专用发票的认证;在办税服务厅开辟了“营改增”绿色通道,配备了辅导人员,准备了辅导材料,依托全职能通办窗口,充分利用网上办税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区地税局规范有序开展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针对营业税征管状况,全面排查摸底,开展存量税源清理;做好营业税大额欠税企业的清理;强化发票管理,清理应开未开,防控管理风险;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后发票开具及纳税地点可能发生变化,提醒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前开票纳税,确保了不留管理空档,防止税款流失,保障了“营改增”后的后续管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区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对“营改增”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在谈到“营改增”会不会加重税负问题时,这位发言人说,“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绝不是一句空话,无论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还是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国税系统都在积极努力制定完善政策,提高服务措施,一定会保证“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一承诺的切实兑现,惠及所有试点纳税人。之前一些人有误解,觉得增值税税率是6%、11%,而营业税税率只有5%,误以为改革后税率提高了。其实增值税是有抵扣的,按照测算,实际税负肯定会比营业税低2~3个百分点。比如与老百姓最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业中的酒店行业,原营业税税率是5%,“营改增”后大部分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税率是3%,比原营业税税负直接降低了40%。即使是酒店行业中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税负也会降低,目前增值税税率是6%,但由于“营改增”后,酒店业一般纳税人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房租、办公支出等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因此只要纳税人财务核算规范,酒店业中规模较大的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肯定也会比原营业税税负要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

关于民众普遍关心的“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费会不会增加问题,这位发言人也做了详细的解释。他说,“营改增”后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税收问题、办税流程、办税场所,都保持不变,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营改增”后都延续过来,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需要指出的是,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因为改征增值税后是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降低了,所以“营改增”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不但没增,还略有降低。

区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还强调了“营改增”纳税人需要知晓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

2016年4月30日前,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2016年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2016年6月27日前,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如果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发放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区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他说,去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明确的96项具体改革措施中直接涉及便民办税的就有30多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自201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全国税务系统连续三年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并了涉税资料,简化了办税程序,同时努力增加服务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制定实施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二是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组合拳”,例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像异地取款一样便利。国税总局还制作公示了纳税服务规范及税收政策二维码图标,纳税人只需扫描相应业务的二维码即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知办税业务的资料准备、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税收政策等信息。三是让纳税人获得更高效的服务。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例如: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自2016年5月1日起,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将实现人员互相派驻,业务一厅通办。四是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让纳税人和全社会更加便利地监督税务人的权力,以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区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在会上介绍了我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为让“春风行动”品牌更加响亮,服务水平再上新层次,2016年,我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了“提速篇”、“规范篇”、“改革·合作篇”三部曲,围绕“互联网+”,创新开展好“四五六”系列工程,即:“四大平台、五个通道、六个提升”。一是建设“四大平台”。即:实体综合办税服务厅平台、网上办税服务厅平台、掌上办税服务厅平台、管理服务平台。二是畅通“五个通道”。即:畅通国地税合作通道、同城通办通道、税银合作通道、税企通道、12366通道。三是实现“六个提升”。即:办税服务厅功能得到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提升;税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理念得到提升;国地税合作和税收社会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综合服务质量和技能得到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提升(黄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