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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监察大队指导劳动者正确维权

近日,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过程中发现个别劳动者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不了解投诉程序,而给自己的维权行动造成了极大障碍。针对这一情况,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全区劳动者发出提醒,指导劳动者正确维权。

一是及时投诉、及时维权。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在第一时间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投诉。

二是投诉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劳动者可拨打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5850078)进行投诉,或直接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三是投诉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投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是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投诉时提供。(刘万臣 李廷金 齐文娟)

[责任编辑 黄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