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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璐清——正义在路上 阳光在心中
向先进模范学习  加入时间:2022-01-23

正义在路上 阳光在心中

内蒙古赫扬(乌审)律师事务所主任 温璐清

从业20多年来,无论是代理的各类案件,还是长期坚持的公益普法事业,总有着三个“关键词”伴随着温璐清的执业生涯。

情怀

1998年大学毕业后,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温璐清,怀着无比激动心情走向执业道路。由于没有办案经验和技巧,始终无法承办重要案件,直到2006年,8年执业经历中她几乎没有任何收入。但她从未放弃,而是在这8年之中,脚踏实地地跟随资深律师继续学习深造。从2006年开始,温璐清终于能够正式独立办案。

有一个案子给温璐清触动很深,那是一对带着年幼孩子在东胜区打工的小夫妻,丈夫为了增加一些收入,低价购进长虹电视进行销售。然而,好景不长,公安机关以夫妻二人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将他们当场抓获。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温璐清亲眼目睹了这对夫妻的老人孤苦无助的样子,她更加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担的重任。一次又一次的会见、阅卷、查证,向有关单位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最终法院判决丈夫有期徒刑三年,妻子处以缓刑,幼小的孩子终于得到了妈妈的陪伴和照顾。直到今天,温璐清仍然记得小夫妻俩双双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那一刻,温璐清是欣慰的,因为律师应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责任

律师的社会责任就是要维护和促进法律的公正实施,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促进人类的发展,更多体现在正义精神、社会道德层面,体现在一个律师以其执业身份和专业优势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参与践行上。

从业20多年的时间里,温璐清意识到很多案件当事人,其实就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于是,温璐清从2010年开始毅然加入了公益律师的行列,担起了法律援助和义务法律咨询的责任。长期在内蒙古经济生活广播电台、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汉语新闻综合广播、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文体交通广播栏目以直播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并为广大听众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每周在广播电台讲座8次8小时,11年共计4600余次,给6万多名老百姓解答法律问题!她担任多个政府机关、企业、街道、社区、嘎查的法律顾问并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进学校、企业、监狱、社区、行政机关开展义务法律讲座300余场。

阳光

自从负起公益律师的担子以来,温璐清照顾父母陪伴孩子和丈夫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是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当事人眼中,温璐清展示的却永远是积极和阳光。

温璐清说:“律师其实就是一个帮助他人解决难以处理的法律事务、做起来却是呕心沥血的职业。但是,当你从内心深处热爱这个职业,并决心为其付出精力和心血时,你就会发现你的血液里总会澎湃着专业、细致、睿智、担当和追求正义的完美阳光。”

2015年,温璐清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20年又担任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法律直播栏目金牌律师和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回顾20多年的执业生涯,温璐清认为每一个执业律师除了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对职业的执着和激情,不断激励自己去挑战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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