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依法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序开展,但仍有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就依法打击整治涉疫情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涉疫相关信息以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官方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上传、不转发、不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内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涉疫情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涉疫情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疫情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尊重隐私拒绝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不得利用信息网络诽谤、辱骂、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予以打击处理,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