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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战“疫”
法不容谣!我区一网民散布谣言信息被公安机关传唤训诫
同心战“疫”   加入时间:2022-03-16

3月15日12时许,元宝山区公安分局马蹄营子派出所接到上级下发线索: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涉疫信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于当日16时许将发布不实信息的咸某传唤到所进行询问。

经查,3月14日7时许,咸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称:赤峰确诊病例曾到元宝山区某地参加家庭聚会,致使元宝山区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同时还将将确诊病例家属信息发布至微信群中。经询问,咸某对其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涉疫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表示悔过。马蹄营子派出所对咸某进行训诫,并告诫其今后规范自身言行,不得再犯类似错误。


重要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请广大群众


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


不传谣、不信谣


切勿随意传播


转发网上未经核实的信息


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散布虚假信息


保持零容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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