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哪些具体资助措施?
答:执行“两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国家政策:汉语授课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自治区政策:双语授课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350元、初中1620元标准补助);对所有寄宿生住宿费给予补助,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120元(自治区政策)、自治区另外将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扩大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实施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政策。实行营养改善计划,31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5年启动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试点,2017年启动23个国贫旗县自治区试点),覆盖学校985所,受益学生25万余名。每生每天补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自治区和盟市(旗县)比例为呼和浩特市为3:7、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为5:5、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