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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抗疫情
元宝山区自媒体和群主看过来!网警有话说
众志成城抗疫情  加入时间:2020-02-0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按照元宝山区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查处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中,公安机关发现各类“网传”“听说”“内部文件”类谣言信息充斥在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不断刺激着大家的恐慌情绪。

案例一

1月29日,敖汉旗牛古吐镇村民王某涵、王某华,未经核实就将不属实的疫情消息散布到微信群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规定,分别给予王某涵、王某华行政拘留5日处罚。

案例二

1月29日,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一名男子哈某捏造事实,在微信群里散播谣言,称自己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欲将疾病传播至全村所有人,“疫情防控小组”获悉后,立即寻找哈某,但哈某拒不配合检查,并辱骂、驱赶工作人员。现哈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涉嫌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1月24日,合肥宣城男子吴某在未曾到过武汉的情况下,在朋友圈虚构“早不发热,晚不发!是说去过武汉,还是不说呢……”这条信息博取朋友圈关注,引发朋友圈恐慌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吴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元宝山网警向全自媒体运营者和广大网络群主发出以下要求
  1、积极传播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信息传播正能量要坚持以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做到不乱发声,不篡改标题,不自采自编,不关联炒作,不作猜测性报道,不转载发布未标明明确来源的信息
  2、按照“谁建号,谁管理”、“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编辑、群主要坚决抵制不良、违法信息,不转发、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一旦发现有谣言、虚假短视频、涉密信息等情况,要立即予以或要求删除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10

 

疫情防控,关系你我,元宝山网民,责无旁贷!让我们同心协力,网上网下携手,为全疫情防控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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