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元宝山区召开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调度会。区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自评工作的通知》,并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赤峰市项目化推进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推进项目建设,认真开展自评,并对照“十有”工作标准完善相关内容和佐证材料,建立工作档案,确保建设全国市域社会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后,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工作培训。
记者/鲍露 高飞
编辑/张力凡
审核/褚琦
终审/陶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