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教育学习做为转变工作作风的“引子”、提高政治素质的“平台”、加强队伍建设的“阵地”和提升工作业绩的“把手”,探索建立教育学习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监督,让教育学习“转段”不“断档”。
建立学习制度,坚持经常学、长期学。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教育制度,确定每周五为“学习日”,改以往的“双周一学”为现在的“每周必学”,采取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讲学”、机关领导班子“领学”、股室主任所长“带学”、系统人员“自学”等形式,把学习任务落实到每个人、每一天。
丰富学习内容,坚持博学、精学。除党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等“必学科目”外,把中央及自治区等上级政法会议精神、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人员行为规范八项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九个不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列入“选学内容”,确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探索》、《法律援助如何实现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其他司法行政业务有效勾联》、《推进“法治元宝山”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等诸多专业选题,坚持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两手抓、两手硬”,使系统人员做到理论素质过硬、全局业务熟悉、专职业务精通,全面打造信仰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
强化学习监督,力求真学、实学。为避免学习流于形式,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坚持“逢学必签到”,要求无故不得请假、事后必须补学,每次学习必须有学习记录和学习心得,每月对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年末个人考核的内容,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奖惩,以督促学。制定了理论调研计划,要求结合学习活动开展,班子领导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两篇理论调研文章,环节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理论调研文章,做到真学、实学,确保学习监督落到实处、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周相利)
[责任编辑 黄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