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13时许,平煤投资公司风水沟矿通勤车驾驶员毛某某驾驶蒙D69213号牌大客车,沿内环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平庄汽配城北路段时,与前方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王某某相撞,造成自行车受损、王某某受伤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1月1日起,公安部123号令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未构成犯罪的,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车管所应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应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管所公告注销其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此案中,驾驶员毛某某驾驶大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假如毛某某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根据123号令规定,驾驶员毛某某原来持有的A1驾驶证将被降级为A2,终身不得申请A1驾驶证,其将不再具有驾驶大型客车的驾驶资格。
另外,在当日11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马蹄营子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平锦线大三家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汽车未悬挂车辆后牌照行驶,存在着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123号令的有关规定,执勤民警当场固定证据,对驾驶人陶某某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这也是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以来,我区首例对机动车未悬挂车辆号牌,驾驶员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李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