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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专题
区司法局“四注重”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量体裁衣”
普法教育专题  加入时间:2016-11-01 11:38:26

为切实提高普法工作宣传实效,区司法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工作实践和群众对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方式的期待,针对不同需求群体,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精准、高效、影响长远的“量体裁衣”式普法宣传。

一是注重部门的职能性,落实“时空”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涉及自身部门法的节日中分别开展法治宣传,如在“3·15”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在“6·5”环保日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在助残日联合区残联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在“6·26”联合禁毒办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利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等机会,把法律宣讲与现场咨询、法律服务、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同时,引导行政执法部门随时进行交叉普法,让执法人员既懂得本部门的法律法规,也了解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

二是注重媒体的传播性,推行“指尖”普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传播快、影响广、表现力强、互动性强、投入较小的现代信息平台,十分适合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鉴于此,区司法局借助新媒体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平台”,完善元宝山区司法行政网与“法治元宝山”微信公众号、“宝山普法伴我行”微博的融合,定期对微信微博进行更新,丰富微信平台内容,吸引法律爱好者共同畅谈普法工作交流学法心得,使普法工作更丰富、更快捷、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从而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让“指尖”媒体成为公众身边触手可及的“法律顾问”。 

三是注重阵地的多样性,打造“立体”普法。结合自治区“6个3”项目,我区启动了“五四三”法治文化建设工程,着力推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橱窗栏主阵地作用,加快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普法大讲堂等普法场所,继续加强大型电子显示屏等新阵地的宣传力度,完善整合全区法治宣传资源,加强法治公益宣传,做到瞄准社会效益,实现精准投放,让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在休闲、娱乐、锻炼中潜移默化学习法律知识。

四是注重对象的差别性,实施“主题”普法。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和内容针对领导干部,我区不断完善并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开展“法治大讲堂”主题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护航青春季·法律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以听报告、看影视片、开主题队会、订法治教育杂志、办法治教育专栏为主体的“五个一”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针对农村居民,编印《农村居民法律法规实用读本》;针对广大群众,在元宝山电台、《元宝山新闻网》、《司法行政网》、《宝山专刊》等大众媒体开设普法专栏、专版。通过每个主题,将社会所有对象全部纳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以期切实提高普法宣传实效。(王江涛  马天瑶)

[责任编辑:王巍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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