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某和王某夫妻二人通过互联网联系购买药品进行销售,双双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自2008年以来,马某伙同其丈夫王某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上和厂家的业务员联系好所购买的药品,把购货款汇入业务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厂家通过中铁快运物流把药品发到赤峰火车站,王某开车去火车站将货取回通过网络销售。而马某购进的药品大部分都销售给河南等外省市客户,销售药品盈利大约10%左右。马某和王某明知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药品,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田曜奇 张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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