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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家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普法教育专题  加入时间:2017-06-22 15:52:14

近日,小五家乡大营子村村民王某与邻居李某就承包地返还问题争执不休,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请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王、李二人的纠纷起源于1998年的二轮土地承包。时值农村经济低迷,种地不仅收入低,且需要交农业税,负担较重,王某无心种地外出打工,遂将自己的承包地交与李某种植。此后,双方也没有为此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近年来,随着农村发生减免农业税、发放农业种植补贴、不动产确权等重大变化,种地收益增加。2017年初,王某向李某提出,要求李某归还属于自己的承包地块,并支付耕种至今的租金。而李某认为王某的要求不合理,予以了拒绝。据李某回忆,自己与王某家是邻居,地块相邻,见王某家要将承包田弃之不种,于是向王某要来耕种,这些年来这块承包田与自己的承包田形成一体,一直由自己在耕种,所以这田块事实上属于自己。王某辩称,当初自己将承包田交给李某耕种时,并没有抛弃田块的承包经营权,仅仅是转包给李某种植,所以李某还应支付自己的租金。

乡调委会调解员接受调解申请后,联合综治办,查阅了两人所在村承包田的土地账册,又分别向王、李两人及村委会分地小组成员等知情人士询问,了解事情原委。调解员查阅账册了解到,这块承包田依然登记在王某名下,所以王某依然享有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李某应当将田块返还给王某。至于王某提出的租金请求,因没有书面的转包协议,王某又不能提供有偿转包的任何证据,再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形,调解员认为认定李某无偿耕种这块承包田较为合理。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的建议下,李某返还了属于王某的承包田,双方在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了土地丈量,划分了双方田界,完善了手续,王某放弃了索取租金的请求。(王艳春 李志坚)

 

                                                                      [责任编辑  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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