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为一盘锅包肉连砸四辆车,又拿菜刀寻仇,虽没发生血案,但因此身陷囹圄。
4月的一天,27岁的刘某喝了1斤左右的白酒后,突然想吃母亲做的锅包肉,便给家里打电话,由于已经夜里10点多了,其母说改日吧。刘某当即将电话狠狠摔在地上说:“肯定是我爸在家,不让做!”霎时间,所有的委屈愤恨涌上心头,想起打工时被某歌厅的领班欺负,就对同行的朋友扬言“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力度,什么叫混社会的!”说完跑回家拿上菜刀直奔该歌厅。在歌厅没找到领班,回家路上为泄愤将某舞蹈学校校门砸坏。刘某还觉得不解气,又用大理石地砖将商业街里四辆轿车前挡风玻璃砸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千余元。(谭国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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