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键字
普法教育专题
微信好友偷且骗 网络交往需谨慎
普法教育专题  加入时间:2015-12-17 09:30:35

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在2014年秋至2015年7月份在我区、喀喇沁旗、辽宁省建平县等地多次以约微信好友见面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期间共实施盗窃9起,诈骗1起。

微信名叫“舍得”的宋某某,对微信好友自称叫张杨或王楠,在虚拟的世界里,随意包装身份,频繁约微信好友见面,花言巧语,伺机盗窃,最近因盗窃微信好友财物被起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年朋友们,在享受高科技通信带来的便利之外,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可轻信网络朋友,遇事要加强甄别,避免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受到侵犯。(王世军)

[责任编辑 黄凌宇]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cerved 赤峰市元宝山新闻网 版权所有 蒙ICP备20002781号
蒙网警150403000058号  网站维护:赤峰市峰之泰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0476-58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