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区司法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努力实现精准、高效、影响长远的“量体裁衣”式普法宣传。
注重部门的职能性,落实“时空”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涉及自身部门法的节日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等机会,把法律宣讲与现场咨询、法律服务、送法下乡等形式相结合,同时引导行政执法部门随时进行交叉普法,使执法人员既掌握本部门的法律法规,也了解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
注重媒体的传播性,推行“指尖”普法。借助新媒体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平台,完善“元宝山区司法行政网”与“法治元宝山”微信公众号、“宝山普法伴我行”微博的融合,定期对微信、微博进行更新,丰富微信平台内容,吸引法律爱好者共同畅谈普法工作、交流学法心得,使普法工作更丰富、更快捷、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从而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让“指尖”媒体成为公众身边触手可及的“法律顾问”。
注重阵地的多样性,打造“立体”普法。结合自治区“6个3”项目,我区启动了“五四三”法治文化建设工程,着力推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橱窗栏主阵地作用,继续加大电子显示屏等新阵地的宣传力度,加快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普法大讲堂等普法场所,完善整合全区法治宣传资源,加强法治公益宣传,做到瞄准社会效益,实现精准投放,让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在休闲、娱乐、锻炼中潜移默化学习法律知识。
注重对象的差别性,实施“主题”普法。针对领导干部,我区不断完善并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治大讲堂”主题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护航青春季·法律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以听报告、看影视片、开主题队会、订法治教育杂志、办法治教育专栏为主体的“五个一”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针对农村居民,编印《农村居民法律法规实用读本》;针对广大群众,在元宝山电台、元宝山新闻网、司法行政网、元宝山专刊等大众媒体开设普法专栏、专版,将社会群体全部纳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切实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王江涛 马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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