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环保局抓好三个环节,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工作,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推进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一是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环境风险源排查,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及时更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加大环境风险源监管力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风险源监管和处置,排查、防控新的环境安全隐患。围绕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纠纷和生态破坏案件,逐一跟踪解决,确保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要求所有新、扩、改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明确防范环境风险的要求,确保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三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严格信息报送、部门联动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要求,有效应对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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