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民检察院驻区环保局民行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推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构建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
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区环保局民行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对区环保局的日常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环境执法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区环保局案件办理程序、调查取证程序、适用法律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监督;对区环保局约谈企业及实施行政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行政执法取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听取区环保局每月关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情况的通报;对区环保局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及其他专业性问题,提供咨询;适时开展环境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等。(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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