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区积极做好农村基层基础保障经费落实工作,目前2015年各项保障经费已足额落实到位。
农村基层基础保障经费主要包括现职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四部分,其中现职村干部正职工资由6984元调整到12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工资由5587元调整到9600元;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最高可达到1200元;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由每年3.7万元增加到5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也按照党员人数足额予以保证。
农村基层基础保障经费的足额发放,确保了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能和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了村干部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出路,退职有所养。(刘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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