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于柏忠(左一)
近日,司法部通报表彰了一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区元宝山镇南荒村专职人民调解员于柏忠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于柏忠自1998年担任南荒村人民调解员以来,调解的纠纷小到婆媳不和、邻里纠纷,大到非正常死亡;轻的赔个礼道个歉、重的赔偿十几万,无论什么样的纠纷他都认真对待,他常说群众的事没小事,小的纠纷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的隐患。急民所急,忧民所忧,情、理、法并重,与群众和睦相处,这是他工作的秘诀,也是贯穿他调解生涯的生命线。二十多年来,于柏忠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00余起,成功和解纠纷67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5%。
他是群众眼中的贴心人,是法律的忠实传播者。于柏忠凭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真诚无私地为百姓提供人民调解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先后被评为赤峰市“优秀人民解调员”、赤峰市“十佳人民解调员”、赤峰市“先进人民调解员”。(黄春荣 关娜日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