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平庄镇新房身村一企业涉嫌非法收集处置废旧铅酸电池,因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可能涉及环境犯罪,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第一时间联系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组成专案组,赶赴举报地点进行调查处理。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为汽车配件门市,将废旧铅酸电池暂存于院内,未进行相关处置。因以上行为尚未构成环境犯罪,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其提升环保安全意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联系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将废旧铅酸电池进行了转运处置。(翟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