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与区公安分局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三家馒头店制作并对外销售使用复合膨松剂香甜泡打粉(主要成份硫酸铝钾)的馒头、花卷、发糕,违反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经区人民法院审理,三家馒头店相关责任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5000元和6000元。(内蒙古晨报 李婧)
[责任编辑 李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