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流通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美容美发单位、药店和化妆品专营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经营单位经营和使用的化妆品证明批件,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建立进货台账,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停止销售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35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9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化妆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了化妆品流通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于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