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考生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近日,区环保分局下发通告,要求全区建筑施工单位(场地)在考试期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活动(包括使用电锯、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塔吊及装卸物料等)。
届时,区环境监察大队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高中考期间22时—次日6时,禁止建筑噪声污染限制要求,对平庄城区建筑施工单位(场地)进行巡查,对违规单位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向社会进行公开。(薛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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