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区纪委监委召开整改任务分解落实会,根据《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问题自查整改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自治区纪委2018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反馈的意见,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
三是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镇乡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力争举一反三,既针对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又着力发现和整改存在的个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确保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要求各镇乡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分别于8月18日、8月28日、9月8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落实“两个责任”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进度表》,并于9月8日前上报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