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对赤峰九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助理张某某私自篡改在线监控数据环境违法行为采取了行政拘留强制措施,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我区也是全市首例因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弄虚造假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2015年12月8日,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和自治区环保厅东部督查中心联合调查组在对赤峰九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检查时发现,分析仪、工控机与数采仪上传至赤峰市环保物联网在线监控平台的二氧化硫浓度数据不一致,涉嫌篡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运行参数和数据。
当日,区环保局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缜密调查取证,在大量证据面前,赤峰九联煤化有限公司负责现场运维的环保助理张某某对擅自修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二氧化硫量程参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针对赤峰九联煤化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万元,并于2015年12月22日对张某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人张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陈建敏 陈勇)
[责任编辑 黄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