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自2010年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来,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深化便民举措,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协作,联手打造农民工法律援助工程。该局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诉求,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纠纷处理协调机制,会同区总工会、区妇联和区信访局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该局还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使劳动保障部门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先行告知农民工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相关事项,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降低门槛,放宽农民工援助审查标准。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放宽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涉及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群体性纠纷等六类案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进入援助程序,进一步降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严格监管,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结合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检查监督力度,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动态监管机制和服务质量反馈机制。案件指派给律师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收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与有关当事人沟通,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受援人协作情况、调查取证及辩护情况、代理意见法庭采纳情况、案件归档质量情况、当事人对办案结果满意度等问题,及时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定期通报。
加大宣传,营造农民工维权氛围。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之一,印制了《法律援助指南》、《农民工维权指南》等宣传资料,在企业用工招聘会、集市、工地等场所发放。同时借助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平台,在企业、农村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使农民工在遇到问题时自然想到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减少诉讼,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劳动纠纷案件特别是工伤赔偿案件,程序复杂,时间长,维权难度大,为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调解等组织积极配合衔接,坚持宜调则调的原则,加大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的非诉讼办案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诉求。自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已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了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68起,使农民工及时获得了赔偿,减轻了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负累。
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0余件,其中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8件,涉及劳动报酬200多万元;工伤赔偿案件62件,涉及赔偿金额150余万元。(刘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