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内部分化工企业存在异味污染等问题,区环保分局自1月8日起,对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开展了驻厂监察。
区环保分局派出驻厂环境监察员,对化工企业的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限期整改进度等进行实时24小时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对信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采取实地答疑、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消除了群众对环境污染的恐慌心理,并责令有关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污染隐患。
此外,区环保分局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严格追究驻厂监察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以确保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