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次会议,启动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选聘工作,提升就业帮扶服务能力,确保就业帮扶不断档。
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措施和重中之重。当前元宝山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村级服务保障工作力量薄弱,村级管理人员队伍亟需充实,针对这一实际,区就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把配备就业帮扶协管员作为推进村级服务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据悉,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是指由旗县、苏木乡镇政府或村选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服务、务工就业信息数据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此次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在其服务对象所在村的脱贫人口中选聘,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基础。选聘采取公开选聘、组织推荐、群众自荐等方式进行,劳务报酬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岗位设置期限为脱贫攻坚过渡期,脱贫攻坚过渡期结束后自然失效。
接下来,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将扎实有序开展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做好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确保其发挥作用,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供稿/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李翠翠
编辑/张力凡
审核/褚琦
终审/陶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