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执法,保障民生,狠抓队伍,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一是对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二是加大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力度。针对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增多的趋势,加强了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特点及规律的研究,在校安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实施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同时大力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济等群众权益受到侵害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狠抓诉讼监督工作。继续加大追捕追诉工作力度,着力追捕漏犯、追诉漏罪以及监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以罚代刑等各种违法行为。
——强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树形象。一是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纪律作风规定,严格进行监督、考核,并定期通报,使全院纪律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坚持开展向群众释法说理工作。在要求控告申诉等直接对外部门进一步做好群众来访来信的释法说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侦监、公诉、自侦部门的释法说理工作,切实围绕群众存在的疑问和不解进行针对性的解答。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该院先后开展了以“深化平安宝山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民行检察为人民、维护公正促和谐”、“送法进社区,给力促和谐”等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检察职能、宣传检察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和做法。做到取信于民,让群众感到检察机关确实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夯实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同时,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和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认真听取、采纳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