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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多措并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综合新闻  加入时间:2012-11-13 09:41:25

    年初以来,区司法局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多措并举,全力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截至目前,已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8件,接待群众来访100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电话230多个,受到社会各届好评。
    一是创新机制,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区11个镇街、17个区直有关部门、108个村(居)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乡镇村(社区)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将窗口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提出申请。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收集和案件受理,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援务公开制等便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和即时指派,让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
    二是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创造条件,进一步降低门槛,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积极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刑事被害人救助,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鉴定的衔接,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辩护和代理,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强化监督,保证案件质量。定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从法学理论、工作技巧、法援实践等多方面提高业务能力。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工作,征询受援人、法院相关业务庭、办案法官意见,形成对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受援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四是未雨绸缪,应对案件高速增加。面对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增加,援助中心积极应对。明确将少数民族、不懂汉语、又未委托辩护人等情形的被告人纳入指定辩护范围;组织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提高办案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调整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保证新刑诉法实施后,刑事法援案件受理、承办以及各项工作的有效对接。(刘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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