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干警与区人民法院联手,将一酒驾案件的审判法庭搬到了五家镇房身村。变“诉”为“讲”、变“堵”为“防”,这种工作思路的转变,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这是该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中的一个创新举措。今年,区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足元宝山区实际,大胆创新,在破解检察工作难点上下功夫,通过破解五大难题谋求科学发展。
大力开展诉讼监督活动,积极破解诉讼监督难的难题。该院公诉科率先在全市建立起公诉引导侦查工作制度,争取了工作主动权;率先在全市推行了量刑建议尝试,使量刑建议趋向于准确、权威。侦监科把好“第一道门槛”,年均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杜绝差、错、漏案件发生;今年侦监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利用检察建议为企业堵塞漏洞;开展捕前刑事和解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案件质量;制定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效果明显。该院侦监科已经成为自治区捕前听取意见机制试点单位。
该院民行检察坚持“与民同行”,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加强沟通协调,增强监督的认同性。去年,该院对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被划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9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首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先河。去年至今,该院立案调查了6起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案件,目前已经成功追缴到账4500余万元(其中缴纳现金1487万元,其余3013万通过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其他债权债务相互割清的方式缴纳)。该院在开拓工作领域上又有不俗表现,会同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民行科实行监督窗口前移,大胆尝试对法院该受理不受理,该立案不立案等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近期对煤矿企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不懈的努力,换来丰硕的成果,2011年,该院民行部门的《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1年诉讼监督突出事件”,民行科办理的“陆国庆诉安庆雨债务纠纷再审检察建议”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大力挖掘自身潜力,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该院公诉科率先在全市推行了刑事案件简易审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大大减轻了办案压力,现在,该院已经成为全市简易审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示范院。
2011年以来,由于反贪部门大案要案的增多和醉驾入刑等原因,两个部门“案多人少”的压力越来越大。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积极推行“双岗”设置,多渠道、多角度提高年轻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要求年轻干警在不影响本岗工作前提下,把反贪、公诉作为自己的第二岗,平时加强岗前培训,需要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帮助两个部门分担部分工作。这样既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问题,又锻炼了年轻干警的业务能力。
多种方式学习新刑诉法,积极破解“消化不良”的难题。今年9月2日,《检察日报》头版登载了该院撰写的题为《元宝山院五字促学法避免新刑诉法学习“消化不良”》的文章。“五字促学法”是该院在学习新刑诉法上的一大创新。今年以来,该院积极适应新刑诉法修改的新变化,不断创新新刑诉法学习方法,把过去“囫囵吞枣”的游击式学习改为“细嚼慢咽”的“五字促学法”,即“讲、评、研、考、赛”,使学习更加系统化、层次化、优质化,杜绝了急功近利和“消化不良”的现象。
大力实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积极破解自身监督不力的难题。今年该院制定并出台了《元宝山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分工与职责,发出416封联系信,随时受理代表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向代表委员公开联络电话、联系人等信息。截止目前,已经收到回函210份,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50多份。下一步,该院将一一对这些征集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和答复,并举办开门迎检活动,聘请代表委员来院里听取工作情况,共商检察工作大计,从而破解自身监督不力的难题。
建立科学考评机制,积极破解队伍建设活力不足的难题。该院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业务考评机制,制定并完善了《元宝山区检察院业务考评办法》,该办法的突出特点是针对不同业务部门的具体情况,科学设定考评内容,突出重点、兼顾平衡,将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执法规范等各方面因素高度统一。该机制试行以来效果明显,起到了规范执法、提高质量、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崔友 郭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