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中心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教育,完善制度,量化考核,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先后通过党支部会议、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区相关会议精神,使干部职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分级审批、采购文件集体讨论、重点项目集体会商和采购项目双人负责制;进一步完善质疑处理的工作程序,修改质疑处理工作流程,引入质证程序,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内部股室的协调配合,缩短办事时限,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研究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对排名靠后的供应商予以警告、暂停甚至取消其参与项目采购的资格,对空缺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增补,做到优胜劣汰,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赵海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