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区按照“靠近干线、集中连片、坡地为主、效益优先”的设施农业发展思路,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有偿流转和集约化利用,使农村耕地向种植大户、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集中,我区保护地蔬菜规模不断扩大。
2012年,我区共投融资6700万元,完成日光温室建设4830亩,建成塑料大棚5180亩,全区设施农业建设面积达到13万亩;设施水果、花卉和食用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全区设施葡萄定植5000亩,设施花卉4200亩,食用菌达到1900万单位。(专刊记者 鞠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