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区人民检察院在内蒙古106家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务实创新,争创一流,检察工作步入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先后荣立自治区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基层检察院”,并连续四次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还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四化”建设示范院,被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确定为赤峰市唯一一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该院侦督科、公诉科、民行科三个部门已经连续11至13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排名第一,全院连续十余年保持了安全零事故、干警零违纪、执法零差错、涉检零上访的记录。(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