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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四项机制”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头条新闻  加入时间:2015-11-04 08:50:59

    为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质量,促进规范司法依法行政理念,区检察院积极构建完善四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确保预防职务犯罪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达到警示教育取得实效目的,加强依法规范行政理念,促进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构建分类预防机制。区检察院结合区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将行政执法部门归为第一类预防范围;将其他国家机关归为第二类预防范畴;将国企归为第三类预防范畴;将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归为第四类预防范畴。这一机制有效解决了传统预防模式“不分层次、平衡预防”的问题,实现了有正对性的预防,从而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率,确保了预防工作质量。

    二是构建理论与实践结合机制。区检察院从预防工作程序入手,加强对预防工作实际的调查研究的管控,力求达到,心中有数,寓教育人。预防工作人员从介入预防工作开始,着手进行对不同单位、不同部门工作性质、特点的调查、搜集资料等项工作,特别是注重研究易发职务犯罪的岗位,从其制度的制定、规范程度、到是否存在漏洞入手,帮助其整章建制查缺补漏,并写出调研报告分析对策,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宣讲。宣讲结合近年来本地区发生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形成有机结合,力促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宣讲课收到最佳效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宣传教育多样化机制。首先,充分利用好本院的警示教育基地,在每年定期进行各个单位、系统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电教片教育、“灵魂1000” 警示教育、“大篷车警示宣传教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校园远离犯罪与法同行阳光成长”等丰富多彩的预防宣传活动,大力推动了本地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成果,防止了多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率。

四是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该院注重完善重要部门岗位易发生职务犯罪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始终,积极推行预防工作宣讲、以案释法、面对面交流、参观职务犯罪典型图片、参观监狱实地感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前后的心理变化及现身说法的强有力的警示教育等形式,意在预防广大职工干部职务犯罪,并形成长效预防工作机制。预防工作人员对于热点、敏感部门单位,在做预防宣讲、法制教育前加强风险评估,找准切入点,有的放失的进行针对性的预防教育,使其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危险性、触犯法律受到应有的惩罚性,预测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率,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防止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周雪雱)

[责任编辑 黄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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