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元宝山区额某“顺手牵狗”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余元。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的一天下午,额某在元宝山区一小区溜达,清晰地听到了几声狗叫,闻声寻去,发现小区绿化带里有只金毛犬拴在晾衣服的铁丝上,额某顿起贪念,看四下无人将金毛犬从晾衣绳上牵走。过了几天,额某发现金毛无处销赃,自己又不愿养,只能“热情”地送给身边朋友汝某。
经鉴定金毛犬价值近千元,元宝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额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被盗犬已返还,额某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处理。(陈秀俊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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