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元宝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途径,采取五项举措积极打造学习型检察院,有力促进了全院检察工作的发展。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截至2012年该院已连续三届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郑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