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诚信社会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 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举措,宣传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并对重要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二)宣传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建设情况及工作动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目标要求。
(三)宣传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诚信个人、诚信企业的先进事迹,在我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果。宣传我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探索、新政策和新成果。
二、宣传媒体
元宝山区电视台、元宝山广播电台、元宝山新闻网、元宝山时讯以及各种宣传栏、广告板等。
三、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协调区内各新闻媒体,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
区发改局:负责国家及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政策法规的内容解读;提供信用体系建设专题采访和电视片制作的主要素材;撰写和征集元宝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文章;创意和宣讲诚信宣传口号和广告语;制作诚信公益广告片或动漫影视片;其他宣传材料的编印和制作。
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本行业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信息及宣传素材。
元宝山区发改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