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元宝山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通过考生参加2016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2016年元宝山区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设置确定拟聘用人选25人(附件1 ),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4日。
二、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电的有效时间以接电时的时间为准。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如果被事业单位录用或放弃本次招聘,将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及笔试成绩又高到底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四、报考人社局等单位(38人)岗位的考生,其中报考人社局镇乡社保所岗位拟聘用人员(21人)另行通知,其余17名考生需根据《2016年人社局等单位岗位设置表》进行现场择岗。
五、此次聘用公示考生(25人)请于2017年1月20 日上午9:00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进行择岗分配,并同时办理调档及资格复审手续。资格复审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受理电话
0476---5850189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