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严格审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招用职工。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严惩各类以职业介绍为名从事传销、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和内容
对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包括:
(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互联网招聘平台和家政服务中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其履行就业信息审查义务,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落实对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法规范其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对在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中,未严格履行招聘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许可,并通报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二)查处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务的组织或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依法打击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及时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及其他以招工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投诉方式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方式和联系电话:
元宝山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850078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3512401
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858027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