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住建局建筑安全监督站原站长孙玉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2018年11月19日,时任元宝山区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的孙玉军和工作人员到宝山大酒店改建扩建工程外墙保温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吊篮缺少上限位装置、安全锁不合格、安全钢丝绳未合理设置等严重施工安全隐患。孙玉军当场作出责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的行政处罚,并下发了《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行政执法过程中,孙玉军未出示执法证、未告知当事人权利、未履行审批程序,滥用执法权下达《工程项目强制停电告知书》,制作加盖区住建局公章的封条,在施工现场强行对吊篮专用配电箱断电。
孙玉军身为中共党员、行政执法人员,本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而其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滥用执法权程序违规,简单粗暴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3月23日,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孙玉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漠,非但没有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发展经济、造福人民,反而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机械教条,侵害了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区委政府形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营商环境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作风改进和服务管理质效提高为目的,紧盯重要岗位、关键人员、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为元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