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2000年以来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案件,切实解决作风突出问题,重点围绕12个方面加大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即日起,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关于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存在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套取、截留、侵占、挪用国家各级财政预算拨款、专项资金和社有资金等问题;
(二)在对外投资中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未经资产评估或授意、指使出具虚假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违规投资入股到特定关系人公司、个人从中违规获利等问题;
(三)利用企业改制重组、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高价并购民营企业、低价处置社有资产、违规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等方面,大肆收受贿赂、侵吞社有资产以及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
(四)对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重大风险隐患长期不纠不改,脱离为农牧服务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盲目投资上项目,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领导干部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造成社有资产、资金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等问题;
(五)管党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系统和单位管理粗放、效率低下、漏洞迭出,监管监督严重缺位,制度机制形同虚设,导致本系统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多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
(六)选人用人任人唯亲,违规提拔使用干部,违规招聘进人等问题;
(七)利用职权在农资商品购销环节中收受“回扣”、采购“人情货”等攫取利益问题;
(八)违规在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中入股分红,或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办理入股、违规分红等问题;
(九)对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等问题;
(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企业中集资高息分红等问题;
(十一)股权转让中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个人从中捞取好处,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
(十二)造成企业严重亏损,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健全,销毁账目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6-12388
网络举报:http://neimeng.12388.gov.cn/cfs/yuanbaoshanqu/
来信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24076)
来访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存在腐败问题的线索,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赤 峰 市 元 宝 山 区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1月30日